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品流通企业相关查处结果的公告
2023年 第42号
依据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》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法律法规,现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相关查处结果予以公告。
序号 | 企业名称 | 检查类型 | 检查日期 | 检查范围 | 处理措施 |
1 | 瑞康医药(陕西)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| 监督检查 | 2023年 11月12日 | 体外诊断试剂 | 暂停经营、限期整改、给予警告、告诫约谈并下达《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提示函》 |
2 | 陕西世纪合辉医药有限公司 | 监督检查 | 2023年 11月2日 | 中成药、中药饮片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制剂 | 暂停经营、限期整改、给予警告、告诫约谈并下达《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提示函》 |
3 | 西安利君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| 监督检查 | 2023年 10月19日 | 中成药、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化学原料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原料药、抗生素制剂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除疫苗) | 限期整改、给予警告、告诫约谈并下达《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的提示函》 |
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3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