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荣等117人:
你等117人未参加2023年应在本溪锅炉(集团)有限公司(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)举行的特种设备焊工复审实际操作技能考试,本溪锅炉(集团)有限公司伪造考试成绩合格证明,误导我局准予复审合格。上述行为,违反了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八条之规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、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和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二款之规定,我局拟决定撤销你等117人的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复审合格资格。
你等117人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意见;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放弃上述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