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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向经营主体征集不平等对待线索

2024-08-20 14:36:49 中国质量报

本报讯 (鲁丽军)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发布《致全市经营主体的一封信》,向该市经营主体征集相关法律法规不平等对待线索,进一步破除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制度障碍。

据了解,这次征集活动主要是全面梳理并纠正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,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、要素平等获取、生产经营成本等方面享有平等权益。

根据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工作方案,经营主体如发现5类不平等对待情形,均可以通过指定邮箱,在线上反映问题。

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。包括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;限定经营、购买、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、服务;设置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审批、事前备案程序等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程序、中介服务事项;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、领域、业务等设置审批或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程序;违法设置或授予经营主体特许经营权。

妨碍要素平等获取、自由流动和商品、服务自由流动。包括对外地和进口商品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补贴政策;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、服务输出;排斥、限制、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、营业场所;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,侵害其合法权益;违法增设迁移条件,限制经营者迁移或退出等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。

影响生产经营成本。包括违法违规在财政奖励或补贴、要素获取、税收等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;违法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;违法违规在获取政府投资资金、贷款等融资方面设置歧视性要求。

影响经营者生产经营。包括违法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;违法披露或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,为其他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;其他违反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的影响生产经营行为;

行政监管执法。包括违法对不同经营者区别设置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,违法对不同或者特定经营者设置歧视性检查事项、检查频次或实施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措施等。

图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,了解是否遇到不平等对待等情况。

(责任编辑:加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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